林經理
回轉窯焚燒爐/危險廢棄物集中處置中心
1、處理量:500-3000kg/h;
2、適用范圍:
a、各類危險廢棄物,如廢渣、廢液、污泥、油泥、活性炭、醫(yī)廢等。
b、各種不同特性的廢棄物,如粘稠狀、顆粒狀、粉狀、塊狀等。
c、廣泛應用于各個園區(qū)的危險廢棄物集中處置中心。
回轉窯焚燒爐/危險廢棄物集中處置中心(工藝說明):
危險廢物回轉窯焚燒爐廢物用密閉貨車運到焚燒廠儲庫,通過進料安排輸送入回轉窯進料斗,進料斗下設有推料安排及鎖風設備,確?;剞D窯負壓工作的燒成準則。
廢物進入焚燒爐后,通過回轉窯的工作在窯中翻轉、攪拌、跋涉,在欠氧環(huán)境中結束予熱、干化、熱解進程,廢棄物在蒸發(fā)氣化的一同進行不*焚燒,蒸發(fā)發(fā)作很多可燃氣體及有些未燃盡物料進入二燃爐,在過量焚燒空氣的作用下結束*焚燒。為強化窯內換熱,在回轉窯內設置鏈式蒸發(fā)熱交換器,溫度在400℃—500℃之間,廢液可直接噴射到鏈條上可加速起蒸發(fā)及醇類蒸發(fā)的進程,另一方面對固體廢物也能起到傳熱、翻動及研磨作用。廢物燃盡發(fā)作的灰渣由二燃爐底部的回轉爐蓖排出。二燃爐焚燒溫度可到達1150℃,且煙氣在高溫區(qū)停留時間>2秒,以確保二惡英等有害物質的充分分解。當溫度低于1150℃時,二燃室的焚燒器調度大小火打開。確保爐溫穩(wěn)定在1150℃支配,危險廢物回轉窯焚燒爐和二燃爐焚燒所有的空氣通過風機分別供給,以使廢物的焚燒處于充分燃燒狀態(tài)。在二燃爐底部設有爐底三次風機,強化了灰渣的燃盡程度,一同冷卻渣料,結束了冷態(tài)出渣。
為運用余熱,從二燃爐出來的高溫煙氣進入熱交換器,有些熱空氣可作一次風、二次風風源鼓入回轉窯。
煙氣處理按“3T"(高溫、湍流、停留時間)原則將高溫煙氣經熱交換器后的煙氣進入激冷濕式中和噴淋概括除塵器,在濕式噴淋塔除塵器設備內結束酸性物質中和、除塵進程的一同使高溫煙氣激冷至300℃以下。于此,前道高溫煙氣不但使二惡英從源頭予以充分分解,后道激冷使二惡英避開或大大縮短了350℃- 500℃的二惡英再生工況區(qū)。此煙氣再經優(yōu)化的活性炭吸附及袋式收塵器、除濕等概括除塵,后由引風機通過35米高的煙囪合格排放。引風機的風量、風壓依據回轉窯爐膛的壓力指示由變頻器調度,結束當爐膛的負壓小于-3mm水柱時,能增大風機轉速,使系統中的負壓維持在一定水平上,當爐膛內的負壓過高時則能相應減小風機轉速。
本系統焚燒物出渣率是依據廢棄物物化性質判定,但運用本爐型其廢物灼減率可確保5%以下,通常為1.5-2.5%,危險廢物回轉窯焚燒爐。